技術轉讓合同
甲方(轉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讓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為促進科技進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_技術轉讓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技術秘密名稱、性質和內容
1.1 轉讓的技術秘密名稱:
1.2 轉讓的技術秘密性質:□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技術秘密 □其他
1.3 轉讓的技術秘密內容:(詳見附件一)
1.4 技術秘密的權屬狀況:甲方保證對合同所涉技術秘密享有合法的、完整的處分權,保證技術秘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乙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2.1 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如下技術資料:(詳見附件二)
2.2 甲方提交技術資料期限、地點和方式:
2.3 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后,乙方應在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第三條 技術秘密的范圍和保密期限
3.1 乙方對甲方轉讓的技術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長期有效。
3.2 乙方應對下列人員承擔保密義務:
3.3 乙方應對下列事項承擔保密義務:
第四條 技術指導
4.1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負責向乙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乙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4.2 甲方在乙方指導實施合同技術期間,應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合同技術。
4.3 甲方負責對乙方實施合同技術的具體指導,包括技術指導事項:;技術指導期限:;技術指導方式:。
第五條 技術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5.1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給甲方技術轉讓費為:¥元(大寫:人民幣元)。
5.2 支付方式:□一次總付:¥元,時間:。 □分期支付:¥元,時間:;¥元,時間:。 □按利潤%提成,期限:。 □按銷售額%提成,期限:。 □其它方式:。
5.3 乙方按約定將使用費匯至甲方以下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行:
戶名:
賬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轉讓技術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6.2 甲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范圍的,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6.3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受讓技術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6.4 乙方實施技術秘密超越合同約定范圍的。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技術秘密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6.5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的違約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爭議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按以下一種方式處理(只能選擇一種):
7.1 提交仲裁委員會。
7.2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約定
8.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后失效。
8.2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相關事項約定不明確,或者履行其他事項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調整約定事項的,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變更,并簽訂補充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合同。
8.4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形式送達對方。甲乙雙方以下列地址作為接收雙方往來通知的送達地址,當通知到達下列任一地址時,即視為已經送達。如一方變更下列地址的,應當在變更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合同上述約定發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引發訴訟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時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司法文書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_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_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_
簽訂時間: 年月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技術秘密內容
附件二:技術資料清單